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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种情况下 不宜食用味精

2015年03月28日

 

  日常生活中,味精是一种调配料,使我们的食物更美味,可能你也听过说,常吃味精对身体不利,那么,这七种情况下不宜使用味精。 

 

  1、不宜放在过碱或过酸的汤菜中。味精在碱性汤液中会发生化学变化,会产生一种不良气味;在酸性汤液中溶解度小,味精会失效。

 

  2、不宜过量食用。用量过多(每天食用5克以上),会出现背部及上肢麻木、周身酸软等不良反应。

 

  3、不宜在炝锅时放入。在高温下味精会变成焦谷氨酸钠,这是一种有毒物质。同样道理也不可长时间炖煮。

  

  4、不宜调入鱼、虾、哈蜊等食物中。

  

  5、不宜加入炒蛋中。因鸡蛋本身就含有许多氨基酸,正是味精的主要成分。

 

  6、不宜婴儿食用。因味精能和婴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组合,生成谷氨酸锌,随尿排出体外导致婴儿缺锌,

  

  7、不宜直接拌入凉菜中。因难溶解影响调味效果,应先将味精溶解在适量温水中后再行拌入,这样调味效果好。

  

  微微健康网温馨提示:

  

  味精吃多了,常常会感到口渴,这是因为味精中含有钠,过多摄入可导致高血压。60岁以上的人对钠的摄入尤为敏感,所以,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、肾病、水肿等疾病的人尤其应该少吃味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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